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
在系统内上传盖章版《申请表》并确认提交。请申报人员尽早填写材料,为单位审核盖章预留时间,避免错过申报时间。
根据保密管理有关要求,禁止在申报系统内填写、上传涉密敏感信息,请申报人员在提交材料前务必认真检查填报内容和上传附件等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附件支持图片和pdf两种格式文件,每次只能选择一个文件进行上传,具体可查看申报系统内的操作指引(页面右上角)。当文件较大时,可能上传速度较慢,请耐心等待。
申报人员填写完成材料并【提交打印】后,如需修改可以点击【撤销提交】进行修改。
申报人员上传盖章版《申请表》并确认提交后,申报信息无法撤销和修改。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
不可以。系统导出的《申请表》为pdf格式,不得自行修改。如需修改信息,请在系统内点击【撤销提交】,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打印】,并到【预览打印】页面下载最新的《申请表》进行盖章,确保上传《申请表》与系统所填内容一致。
申报评审层级分为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类型分为企业类、事业类。请申报人员结合申报条件和个人意愿进行选择,可以多选。
其中,申报评审层级请勾选是否接受调剂。如接受调剂,申报评审层级与最终入库层级可能不一致。
一级主管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管理在京企业等一级单位。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含高校所属医院等单位)的主管单位请选择教育部,卫健委直属医院的主管单位请选择卫健委,中央企业的主管单位请选择一级央企。
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和一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申请表》,分别在对应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如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含高校所属单位),一级主管单位审核意见栏由教育部直属高校的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为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无纸化办公,落实节约节俭要求,申报人员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相关证明材料及盖章版《申请表》均应当在系统内上传。
2.关于政策性问题,可拨打,010-62130021,进行咨询。由于申报人员较多,建议申报人员先认真阅读常见问题解答和《国管局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规程》,了解相关政策,查找解决办法。

